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下列同志获得广东省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线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及认定初中级职称人员公示名单.xls |